根据《材料学院2018年度“学风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28日—12月4日,材料学院以系室为单位,集中学习研讨《山东理工大学教师行为七项规定》、《山东理工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山东理工大学关于考务工作的若干规定》、《教师考试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等校院规章制度。学院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参加了各系室学习活动。
各系主任传达了校院关于开展2018年“学风建设月”活动精神,领学了相关规章制度,并从教师教、学生学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几个方面对教师提出要求。
在“教师教”方面,要求教师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工作,加强落实学院关于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位;强调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师应严格遵守学院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按时上下课,不要提前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课、由他人代课。要加强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配合与协调,尤其是加强对高年级学生的课堂教学管理,坚决杜绝学生借考研、就业等名义无故旷课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加强考试纪律、考试工作流程、考题质量标准等考务工作。
在“学生学”方面,要督促学生依照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在课堂上应自觉保持文明与卫生习惯,不将早餐带入教室,垃圾随时清理;不抄袭别人的作业;要引导学生上课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手机集中入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服从教师管理。
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要求教师要从爱岗敬业、尊重学生、努力进取、以身作则等七个方面进行自纠自查,强化师德师风意识,努力提高教师个人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乐红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