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榜样群体在共青团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校团委决定对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评优表彰,现将有关评优事宜说明如下:
1.本次评优共设立“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优表彰项目。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5%(按照支部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优秀团干部数不超过学生团员总数的2.5%(每个支部最多推选一名团干部),每班最多并且优秀团干部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团干部,且任职时间半年以上,包括校团委、各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的广大团干部。请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山东理工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精心组织评选。
2.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团内评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广大团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团支部要对拟申报的个人和集体评优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3.学院党团工作中心将组织审核,学习成绩、综合测评严格按照要求推荐,凡在评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违规上报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记入档案。
4.4月4日前,各团支部将推选结果填写相关登记表(附件3)提交至学院党团工作中心。
5.优秀团干部数原则上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本着选优秀、促工作的原则,对于成绩不符合、任职期限不够等情况的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名额可以空缺,每个团支部推选人员不超过1人。
6.“红旗团支部”从各团支部参评“优秀团支部”的团支部中择优推荐;“优秀团员标兵”从各团支部参评“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团干部”中产生。
7.本次评选奖项较多,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电子版材料请以团支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1045142667@qq.com,纸质版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在4.4之前收齐交至13#152党团工作中心办公桌。如有疑问,请咨询党团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