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9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复试科目的命题和保密工作;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监督检查各有关学科(专业学位领域,下同)的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研究生复试考核小组
主要职责: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具体实施综合面试考核。
(一)复试分数线及比例
学校复试分数线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具体复试分数线(含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在学院网站公示。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见附件1。符合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二等功免初试考生),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二)复试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复试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及原件等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因提供虚假材料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网上报名阶段申报享受加分申请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前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形式与风险防控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为教育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网络远程复试存在风险及应对措施见附件2。
(四)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全面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考核考生诚信状况、有无思想偏激等行为,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2.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口语、笔试三部分。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放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第一志愿考生英语笔试部分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测试,时间2小时。调剂考生英语笔试部分放在综合面试中考核,笔试满分100分,成绩按10%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即按33%权重计入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英语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权重为20%)和专业能力面试(权重为80%),时间原则上各自不少于10分钟(以系统时间为准)。
英语面试含英语自我介绍、对话交流、专业英语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应结合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全面考察学生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结协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成员要分别为每位学生打分,最终以平均分计入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面试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按20%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即按67%权重计入复试成绩。
(五)心理测试
为更好地了解复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体检工作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
(七)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并负责通知加试考生。学院制定详细方案交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时间安排及流程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为4月1日-4月3日。调剂复试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
(一)调剂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和材料工程(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接受调剂。调剂生源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低向高逆向调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调剂,须满足上述1、2、3之条件。非全日制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接受考生调剂的要求详见学院网站。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由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明确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具体时间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
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3.学院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分管院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6.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7.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
(一)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3% 综合面试成绩×67%
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20% 专业能力面试成绩×80%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 复试成绩×30%
(二)录取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按学科(领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排队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政治理论成绩。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照录取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5.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单独排序。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主管校长批准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须定向就业。
(四)调档
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进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考生持函自行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报考学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一)高度重视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1.做好网络远程面试人员(含英语口语面试教师)培训工作,分管院长、秘书、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要熟悉并熟练使用远程面试系统。
2.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3.根据调剂复试考生规模,合理划分复试小组,每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微信群或qq群,并加入每一位考生的微信或qq,确保复试过程中系统中断时,通过微信或qq视频及时恢复与考生的联系。
4.做好网络远程复试宣传引导工作,消除教师和考生对网络远程复试的顾虑。
5.网络远程面试,不体现专家姓名,不体现考生姓名等表露身份的信息,使用系统生成的面试编号标注。
6.各单位为参加复试的我校应届在校考生提供符合复试要求的设备与场所使用。
(二)做好复试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在开放式考试环境下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命题内容包括英语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所有试题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命题、制卷。
(一)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二)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三)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九、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十、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十一、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解释。
附件1: 山东理工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
附件2: 网络远程复试风险及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