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1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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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016级、2017级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工作,我院现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细则》,选拔新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如下:
一、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入党申请人提出申请6个月以上,最近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进入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且无不及格现象者,表现优秀,无违纪违规情况者,方可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 选拨流程
1、在班级范围内对申请入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党人在班级内进行入党演讲和自身优势阐述等展示,班级内进行征求意见。
3、各团支部支委会的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班长)及组宣委员,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同意票数达半数以上)及本人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与工作实绩,上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见附件(16级每团支部2名,17级每团支部3名,学生会推荐4名),于9月28日前发至邮箱:
4、拟定名单。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5、学院公示。学院于9月29日前将新选拔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经3个工作日在学院宣传栏、学生公寓张贴栏、学院网站等同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在党支部和班级范围内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三、相关要求
1.选拔过程中要坚决杜绝私下拉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务必确保选拔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人员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并注明推荐理由。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