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1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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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团组织推优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拟确定李月等14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拟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15年10月20日—2015年3月22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也可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所在党总支(党委)联系电话:27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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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党总支
2015年10月20日